释义 |
法律分析: 以下这些财产可以做个人借贷抵押: 1、借款人所有的商品住房或者其他土地定着物,例如工厂、厂房等; 2、借款人所有的机器、交通运输工具和大额保单、贵金属等其他财产; 3、借款人依法有权处置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房屋或其他土地定着物; 4、借款人依法承包并经同意抵押的荒地土地使用权; 5、依法可以办理抵押的其他财产。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三百九十五条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 (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二)建设用地使用权; (三)海域使用权; (四)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 (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 (六)交通运输工具; (七)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 抵押人可以将前款所列财产一并抵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