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时按揭房产如何分割 |
释义 | 就房产归属可由各方协商,如协商不成,法院可能会根据具体情况判决。 1、购房时,只有一方婚前财产购买的,此房子属于购房者的个人财产。不管是婚前购买,还是婚后购买,只要是用婚前财产购买的,都属于一方个人财产。因此,由房子的增值部分属于房子价值的一部分,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按照个人财产不予分割。 2、如果购买的房屋是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则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按照夫妻共同财产予以分割,房屋增值部分就不需要单独列出予以分割了。 3、如果是以个人财产购买,夫妻共同还贷的,房子归产权登记方所有,但是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4、对于按揭房还有贷款未还的,在判决房产归属后,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另一方不承担责任。 一、婚前买房怎么才能算个人财产 婚前买房可以通过利用自己的婚前财产购买才能算个人财产,当然了,这种情况下的话,也必须登记在自己的名下。 1、婚前个人全款买的房,属个人财产。 前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注意:这里可能有人会说,这个贷款是完全由个人来偿还的,与婚后的另一方无关,我就想要这个房子完完全全属于自己,那么双方可以签订一个协议,协议好房子的归属问题,并进行公证。 2、夫妻在婚姻存续期间的一切收入,都是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双方婚前订立财产协议,并且进行公证,这样婚后房产归属就参照协议来执行。 3、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全款买房,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视为出资人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予,该房产认定为一方的个人财产。 4、夫妻某一方想自己出钱独立买房,可以借用父母的名义买房,再由父母赠予自己。按照法律规定,当一方的父母不说明财产是赠予夫妻双方的话,被认定房产只对一方的赠予。 二、离婚后贷款由谁还 离婚后贷款由双方协商。如果双方用结婚证贷款买房,在离婚时贷款由取得房子的一方继续偿还。双方离婚时,需要对房产归属进行划分,如果贷款还没有偿还完毕的,法院会判决贷款由取得房子的一方个人继续偿还。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1、房贷是一方个人债务,由个人偿还的: 婚前一方贷款购买房屋,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离婚后,尚未还清的房贷属于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作出公平裁判。 2、房贷是夫妻共同债务,需两人共同偿还的: 结婚后,如果是夫妻之间的一人以个人名义负债买房,那么房屋的按揭贷款的负债应该由夫妻双方共同来承担。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八条,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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