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一、高层次专业人才 高层次专业人才是需要认证的,认证之后就可以直接申请,而且就算资质过期,也仍可以此条件办理或签注居住证; 二、海外高层次人才; 三、取得深圳市出国留学人员资格证明的留学回国人员; 四、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的人员; 五、具有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核发的高级工及以上技能类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 共包括高级工、预备技师、技师、高级技师四类。 法律依据:《深圳居住证管理条例》第十九条,非深户籍人员申领居住证应当同时符合两大条件,即在特区有合法稳定居所,自办理居住登记之日起至申领居住证之日止,连续居住满12个月。其次,要在特区有合法稳定职业,参加社会保险连续满12个月或者申领居住证之日前2年内累计满18个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