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劳动调解的案件可以撤案。如果当事人在调解过程中自行达成和解协议的,可以撤回仲裁申请;如果未达成和解协议的,则仲裁庭可以依法主持调解,或者调解不成的,及时作出裁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二条 【仲裁庭调解】仲裁庭在作出裁决前,应当先行调解。 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制作调解书。 调解书应当写明仲裁请求和当事人协议的结果。调解书由仲裁员签名,加盖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发生法律效力。 调解不成或者调解书送达前,一方当事人反悔的,仲裁庭应当及时作出裁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