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不签合同上班怎么赔偿 |
释义 | 上班不签合同怎么赔偿? 一、上班不签合同怎么赔偿? 1、上班不签合同职员一般不需要向单位支付赔偿金,单位若是需要赔偿,那么需要向职员支付双倍工资。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2、《劳动合同法》仅仅确立了支付双倍工资的原则,但对于计算双倍工资的基数却没有做明确规定。 劳动关系双方对月工资有约定的,双倍工资的计算基数应按照双方约定的正常工作时间月工资来确定。双方对月工资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应按《劳动合同法》第18条规定来确定正常工作时间的月工资,并以确定的工资数额作为双倍工资的计算基数。 二、不签劳动合同还存在劳动关系吗? 1、不签劳动合同劳动关系依旧有可能存在。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 (1)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2)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 (3)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2、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1)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2)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3)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4)考勤记录; (5)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其中,(1)、(3)、(4)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只要单位确实已经与特定的职员建立了劳动关系,那么对于单位来说,就需要与职员签署劳动合同。这是由于若是单位不签署,首先单位的行为就违法了。再者若是职员入职一个月后依旧没有签署劳动合同,那么职员可以向单位提出获得双倍薪资的请求。 相关内容:员工不续签合同赔偿金怎么算 一、员工不续签合同赔偿金怎么算? 员工主动不续签的公司不需要支付赔偿金,劳动合同到期会造成合同终止。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四条 【劳动合同的终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劳动合同的期限有哪些类型? (一)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具体期限,则由当事人双方协商确定。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劳动关系即告终止。 (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这里所说的无确定终止时间,是指劳动合同没有一个确定的终止时间,劳动合同的期限长短不能确定,但并不是没有终止时间,一旦出现了法律规定的情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同样能够解除。 (三)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以某项工作的完成为合同期限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三、哪些情形下辞退员工才需要支付赔偿金?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员工不续签合同不涉及赔偿金,劳动关系中只有在违法辞退员工时才需要支付赔偿金,而双方因为劳动合同到期终止劳动关系的不属于违法辞退,所以员工跟公司索要赔偿金的行为不合理。员工决定不续签的,公司在办理离职手续时要计算清楚员工工资。 公司上班没签合同怎么赔偿 公司应该每月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劳动合同必须签满一年?真相:不是解析:劳动合同签多久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协商决定,法律没有强制要求必须签订多久。用人单位可以选择与劳动者一年签订一次劳动合同。但是,签订第3次劳动合同的时候,劳动者有权依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要求与用人单位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什么条款?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三)劳动合同期限;(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六)劳动报酬;(七)社会保险;(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上班一个月没签合同怎么赔偿 一、上班一个月没签合同怎么赔偿 1、上班一个月没签合同一般并不能获得赔偿。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2、双倍工资的计算方法 (1)有约定的依约定 劳动关系双方对月工资有约定的,双倍工资的计算基数应按照双方约定的正常工作时间月工资来确定。 (2)双方对月工资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应按《劳动合同法》第18条规定来确定正常工作时间的月工资,并以确定的工资数额作为双倍工资的计算基数。 (3)劳动合同期满后,劳动者仍在用人单位工作,用人单位超过一个月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双倍工资的计算基数应以相对应的月份的应得工资为准。 二、劳动合同的期限有几种形式? 按照劳动合同期限的长短,劳动合同可分为三种: 1、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企业等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的有一定期限的劳动协议。合同期限届满,双方当事人的劳动法律关系即行终止。如果双方同意,还可以续订合同,延长期限。 2、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企业等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阅的,没有期限规定的劳动协议。劳动者在参加工作后,长期在一个企业等用人单位内从事生产或工作,不得无故离职,用人单位也不得无故辞退。这种合同一般适用于技术性较强,需要持续进行的工作岗位。 3、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以劳动者所担负的工作任务来确定合同期限的劳动合同。如以完成某项科研,以及带有临时性、季节性的劳动合同。合同双方当事人在合同存续期间建立的是劳动法律关系,劳动者要加入劳动单位集体,遵守劳动单位内部规则,享受某种劳动保险待遇。 三、没有签署劳动合同,单位可以扣押职员的身份证吗? 1、没有签署劳动合同,单位可以扣押职员的身份证。 用人单位违反规定,扣押劳动者居民身份证等证件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处罚。 用人单位违反规定,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劳动者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扣押劳动者档案或者其他物品的,依照规定处罚。 2、除了不能扣押身份证之外,还不能收取劳动者的财物。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有些单位在与职员建立用工关系的时候,并没有与其签署劳动合同,对于此种情形,单位若是在一个月之内没有与职员补签劳动合同,通常就需要承担支付双倍工资的责任。若是对上班一个月没签合同怎么赔偿还存在其他的疑问,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 相关内容:不胜任工作的是不是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不胜任工作的是不是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答案是肯定的。我国《劳动法》第40条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的情况下下单方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 用人单位要以不能胜任工作解除劳动合同,必须满足三个条件: (1)劳动者不胜任本职工作; (2)对劳动者进行了重新培训或调岗; (3)重新培训后仍不能胜任原工作或者调整岗位后不能胜任新岗位。 只有在满足这样的一个前提下,用人单位才能以不胜任工作为由主张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同时还需要履行提前30日通知的程序义务。 二、解除劳动合同需注意什么 1、所谓不能胜任工作,是指不能按要求完成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任务或者同工种、同岗位人员的工作量,用人单位不得故意提高定额标准,使劳动者无法完成。而且用人单位还要有充分的证据证明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的。 2、在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时,不能马上解除劳动合同,需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的程序。只有在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要有对员工进行具体考核并将考核结论告知员工的证据;用人单位对劳动者两次不能胜任工作承担举证责任。注意的是,这里的调整工作岗位无需经过劳动者同意的。 3、即使满足了上述两个条件,用人单位也需要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其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方可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同时还要按规定支付劳动者工作年限经济补偿金。 4、其他应当注意的事项。 用人单位与职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当年度未安排职工休满应休年休假的,应当按照职工当年已工作时间折算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并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折算方法为:(当年度在本单位已过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当年度已安排年休假天数。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职工法定年休假天数: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 希望通过上面文章中的法律知识,应该已经帮助您解决不胜任工作的是不是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相关的法律问题了。其实生活中处处都存在着法律方面的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就能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时不知道如何去解决了。我们还整理了很多其他法律方面的知识,希望可以为您提供帮助。 上班工伤怎么赔偿 工厂上班期间受伤属于工伤,费用由工伤保险支付,用人单位没买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申请手续由用人单位办理,用人单位员工发生伤(亡)事故后,若用人单位不按规定出具事故报告及申请工伤认定的,受伤员工本人或亲属可向属地参保或企业营业执照注册所在地劳动保障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二)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 上班发生事故怎么赔偿 上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认定为工伤的,可以获得交通事故赔偿,也可以享受工伤待遇。对于医疗费、康复费、辅助器具配置更换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就医交通住宿费、停工留薪期工资和护理费,已获得相应赔付的,不能重复给付,但是若其赔付金额低于工伤保险规定的标准,应补足差额。对于伤残赔偿金等属于赔偿性的,应依法按规定赔偿。也就是说,劳动者可以获得双倍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该内容由 陈继超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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