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写明答辩人和被答辩人的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年龄、住址、联系方式等;写明具体案由以及答辩的理由,针对具体事项作出答辩并提出答辩意见和请求,可从夫妻感情是否破裂方面入手答辩;写明致送机关,答辩人签字盖章、注明日期,有相关证据的要附加相关证据材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五条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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