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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遗产继承房产过户的条件
释义
    遗产继承房产过户的条件是:继承必须在被继承人死亡后开始;继承遗产的人必须是被继承人的合法继承人,未成年需提交监护人身份证,不能亲自办理的需提交委托书或公证书及受托人身份证;该房产应当是被继承人生前属于个人所有的合法财产,必须依法取得。
    一、赠与和继承有什么区别
    赠与和继承有以下两点区别,分别是:
    1、时间的区别。遗嘱继承权的实现必须存在于被继承人生前有合法的遗嘱,并且被继承人已经死亡,否则遗嘱继承关系不会发生,健在的父母愿意将房产赠与子女,不叫遗产,继承人依法取得的遗产,必须是被继承人生前所拥有的合法财产或者依法可以继承的其他合法财产权益,而赠与则是在发生在当事人在世的情况下;
    2、税费方面的区别。个人无偿赠与房产的,需要缴纳全额契税,多数情况下还要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但个人所得税在三种情况下免税,即赠与给直系亲属、抚养人或赡养人、房屋遗产依法继承人。
    一、继承公证需要以下材料:
    1、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身份证、户口薄;
    2、被继承人遗留的财产证明,如房地产证;
    3、继承人的身份证、户口薄、结婚证;
    4、亲属关系证明;
    5、继承人因特殊情况不能亲自到公证处办理的,必须提供公证的委托书;
    6、公证员认为应当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二、房屋赠与办理流程如下:
    1、签订房屋赠与合同;
    2、受赠人接受赠与,签署接受赠与确认书;
    3、评估赠与的房屋的价值;
    4、办理赠与房屋公证手续;
    5、缴纳相关税费;
    6、办理房屋过户登记手续。
    综上所述,继承与赠与有两点区别,分别是时间与税费上的区别。继承公证需要提交相关材料,未能提供齐全的材料,不能办理公证。房屋赠与的流程包括签订赠与合同、受赠人接受赠与等。
    二、农村房产如何公证
    农村房屋公证流程如下:
    1、准备材料,个人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等一些证明身份的材料,准备好宅基地证书及其它相关材料;
    2、提交公证申请,当事人可根据管辖权的公证处要求提交相关申请证书或者填写申请表;
    3、公证事项的受理,公证处对当事人的公证申请,经审查符合公证条件的,才能受理;
    4、缴纳公证费用,按照当地公证处收费标准来缴纳公证费用;
    5、公证事项的审查。公证员在受理公证的同时,必须对当事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发现不完备或有疑义的,应通知当事人作必要的补充同时公证处也是有权对交易双方进行调查;
    6、最后就是出具公证书。公证处经审查认为符合公证条件的,应当出具公证书。公证书按司法部门规定或批准的格式制作,自签署之日起生效。
    一、农村房屋公证方式要提交的材料也不同,情况如下:
    1、法定继承应提交以下材料:
    (1)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及其复印件;
    (2)代理人代为申请的,委托代理人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及其复印件;其他代理人需提交有代理权资格的证明;
    (3)被继承房产的产权证明;
    (4)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
    (5)法定继承人已死亡,需提交死亡证明及亲属关系证明;
    (6)被继承人的婚姻、父母、子女情况证明及有关亲属关系证明;
    (7)公证人员认为应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2、遗嘱继承人应提交以下材料:
    (1)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及其复印件;
    (2)代理人代为申请的,委托代理人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及其复印件;其他代理人需提交有代理权资格的证明;
    (3)被继承房产的产权证明;
    (4)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
    (5)被继承人的遗嘱书;
    (6)有遗嘱执行人的,提交执行人的身份证件及其复印件;
    (7)公证人员认为应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二、农村办理房产证的流程,具体如下:
    1、向集体经济组织提出申请;
    2、国土资源管理所进行初审,公布期满无异议后,报县人民政府审批;
    3、宅基地批准后,批放宅基地,村民住宅建成后,国土资源部门进行实地检查;
    4、对符合要求的建房户核发集体土地使用证书,村民凭土地使用证及规划许可证申请办理房屋所有权证。
    综上所述,虽然农村宅基地不能继承,但是宅基地上的房屋是农民自己修建的,属于个人私有财产,隶属于遗产的范畴。在继承此类房屋时,需要带着被继承人的死亡正明等相关材料,先办理继承公证手续之后,才能办理继承房屋的过户手续。
    三、父母过世怎么继承房屋
    1、遗产继承人必须是被继承人的法定继承人,即法定继承人或者遗嘱继承人。法定继承人是: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祖父母。2、继承人依法取得的遗产,必须是继承人以前个人所有的合法财产或者依法可以继承的其他合法财产权益。家庭共有财产、夫妻共有财产、合伙财产,不能分割继承。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一条
    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相互有继承关系的数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难以确定死亡时间的,推定没有其他继承人的人先死亡。都有其他继承人,辈份不同的,推定长辈先死亡;辈份相同的,推定同时死亡,相互不发生继承。
    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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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5 11:20: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