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共同贷款的房子,离婚后房子怎么过户 |
释义 | 夫妻共同还贷的房屋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应平等分割,如果双方均主张所有权的,可以竞价取得,如果一方主张的,可以对房屋价值进行评估,一方取得所有权应给与另一方相应补偿,如果双方均不主张的,可以进行拍卖、变卖对价款进行分割。 一、离婚,房子还贷款怎么分 离婚时,对于夫妻共同还贷的部分对应的房产价值,应当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具体的分割方式应当由双方协商确定;如果协商不成,可以通过离婚诉讼解决。对于此种情况,如果双方均主张所有权且同意竞价取得,法院应当准许;如果一方主张所有权,那么另一方可以获得对应的金钱补偿。如果双方均不主张所有权,那么可以就该房产拍卖、变卖,分割变价款。 二、如何分配离婚后的房产 一般会这样分配离婚后的房产:如果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变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三、夫妻共同共用房产如何离婚? 夫妻双方离婚的,对于共有房产可以协议确定所有权归属问题,协议不成的可以由人民法院判决,如果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的,可以竞价取得;如果只有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可以将房产分给该方,并对房屋价值进行评估,由取得房屋的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如果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在经双方同意后,可以将房产拍卖或变卖,就价款进行分割。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七十六条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变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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