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孕妇离婚孩子判给谁 |
释义 | 法律分析:孕妇离婚孩子归谁这个问题要分两种情况,怀孕中的胎儿当然是无需去考虑抚养权归属的,待出生后再确定孩子抚养权归属。对于已经出生的孩子的抚养权归属要看具体情况。如果夫妻双方是协议离婚,可以协商孩子由谁来抚养。但一般孩子在两周岁以下的,应随母方生活。如果夫妻双方是诉讼离婚,法律明确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这段时间法律是出于对女性的特别保护,叫做禁诉期。如果女方提出离婚的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受上述一年的限制。在离婚诉讼中,孕妇离婚孩子一般随母方生活,因为孩子是在两周岁以下,除非女方有特殊情形,可随父方生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二条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