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呼和浩特市购房新政是指《呼和浩特市大学毕业生安居工程(试点)实施办法》,该《办法》表明:具有普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往届3年及以内),可半价买房。符合条件的大学毕业生,可申租大学生公寓,其中已婚大学毕业生且具有呼和浩特市户籍的,可申购大学生住宅。夫妻均符合条件的,最多可申购一套住宅。 法律依据: 《呼和浩特市大学毕业生安居工程实施办法》第一条 为深入推进人才优先发展战略,切实优化人才发展环境和条件,吸引和留住优秀青年人才在呼和浩特创业创新,加快推进创新型城市建设,制定本办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