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发现非法证据后怎么处理 1、发现非法证据的,可以向人民检察院举报。 2、人民检察院接到报案、控告、举报或者发现以非法方法收集证据的,应当进行调查核实。 3、对于确有以非法方法收集证据情形的,应当提出纠正意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五十七条 人民检察院接到报案、控告、举报或者发现以非法方法收集证据的,应当进行调查核实。对于确有以非法方法收集证据情形的,应当提出纠正意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非法证据能否作为定案依据 1、非法证据不可以作为定案依据。非法方法收集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采用暴力、威胁等非法方法收集的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应当予以排除。收集物证、书证不符合法定程序,可能严重影响司法公正的,应当予以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不能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的,对该证据应当予以排除。 2、在审查起诉、审判时发现有应当排除的证据的,应当依法予以排除,不得作为起诉意见、起诉决定和判决的依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