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第八十一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向海关隐瞒、谎报或者故意或者重大过失漏报货物、物品的种类、数量、价值、用途、原产地、目的地、运输工具和运输路线等事项;不得虚构、隐瞒或者变造有关单证、资料和情况。如果运输的物品属于禁止入境或者需要申报的物品,那么就必须申报。如果没有申报,就属于违法行为。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第八十一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四条第三款、第三百一十六条 因此,如果你不确定运输的物品是否需要申报,建议咨询海关相关人员,并根据实际情况按照法律规定进行申报。如果已经违法,就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