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国有档案罪的犯罪构成标准是什么? |
释义 | 擅自出卖国有档案罪的构成、立案和投案自首标准,以及申请法律援助所需材料。投案自首并非必定能获得缓刑,缓刑的适用条件包括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没有再犯罪危险以及对社区无重大不良影响。擅自出卖国有档案罪的判刑标准不固定,根据情节轻重判处有期徒刑或拘役。主动投案自首可以获得从轻处罚。 法律分析 一、擅自出卖国有档案罪的犯罪构成界定标准是什么? 1、该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 2、该罪的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3、客体要件是国家对档案的管理制度; 4、客观要件即违反档案法的规定,擅自出卖、转让国家所有的档案的行为。 二、擅自出卖国有档案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1、出卖、转让有关国家政治、军事、经济、科学、技术、文化、宗教等活动的重要档案的; 2、多次出卖、转让国有档案的; 3、出卖、转让国有档案牟利较大的; 4、出卖、转让国有档案造成恶劣社会或者政治影响的; 5、因出卖、转让国有档案受过行政处分不思悔改又实施这种行为的。 6、将国有档案出卖、转让给境外机构或人员的; 7、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三、涉嫌擅自出卖国有档案罪投案自首后一定可以判缓刑吗? 不一定,缓刑和投案自首并无直接关系,缓刑的适用条件是,犯罪分子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四、涉嫌擅自出卖国有档案罪投案自首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1、犯罪以后自动投案; 2、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 3、必须接受审查和追诉。 五、涉嫌擅自出卖国有档案罪申请法律援助需准备哪些材料? 1、本人的有效身份证明; 2、家庭经济状况证明; 3、申请法律援助事项的有关材料; 4、法律援助机构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同时满足以上条件即可按照擅自出卖国有档案罪定罪,不过判刑标准不是固定的,情节较重的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判处拘役。构成擅自出卖国有档案罪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主动投案自首,法院对投案自首的嫌疑人会从轻处罚。 结语 擅自出卖国有档案罪的构成标准包括主体为一般主体、故意为主观方面、国家对档案的管理制度为客体要件、违反档案法的规定为客观要件。立案标准包括出卖重要档案、多次出卖、牟利较大、造成恶劣影响、再犯危险、转让给境外机构或人员等情节严重情形。投案自首不一定可以判缓刑,缓刑适用条件包括犯罪情节轻、有悔罪表现、无再犯危险、对社区无重大不良影响。投案自首的认定标准包括自动投案、如实供述罪行、接受审查和追诉。申请法律援助需准备有效身份证明、家庭经济状况证明、相关材料及其他法援机构要求的材料。根据情节轻重,擅自出卖国有档案罪可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主动投案自首可从轻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第一章 总 则 第四条 国务院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的反洗钱监督管理工作。国务院有关部门、机构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履行反洗钱监督管理职责。 国务院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国务院有关部门、机构和司法机关在反洗钱工作中应当相互配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第一章 总 则 第五条 对依法履行反洗钱职责或者义务获得的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信息,应当予以保密;非依法律规定,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 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依法负有反洗钱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机构履行反洗钱职责获得的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信息,只能用于反洗钱行政调查。 司法机关依照本法获得的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信息,只能用于反洗钱刑事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一章 总 则 第六条 国家监察工作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强化监督问责,严厉惩治腐败;深化改革、健全法治,有效制约和监督权力;加强法治教育和道德教育,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长效机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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