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罪的认定标准是怎样的 |
释义 | 认定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罪的标准为: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主观方面是故意;侵害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正常工作秩序;客观方面是实施了聚众冲击国家机关,致使国家机关无法工作,造成严重损失的行为。 一、聚众阻碍被收买的儿童罪的犯罪构成是什么? 聚众阻碍被收买的儿童罪的犯罪构成: 1、主体要件:主体为十六周岁以上的聚众阻碍解救被收买的妇女、儿童公务的首要分子; 2、主观要件:主观方面为直接故意; 3、客体要件:客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解救被收买的儿童的公务活动; 4、客观要件:客观方面表现为聚众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解救被收买的儿童的行为。 二、介绍贿赂罪的构成条件 介绍贿赂罪的构成条件应当包括: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侵害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管理活动和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的廉洁性;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客观方面是实施了在行贿人和受贿人之间沟通、撮合,促使行贿与受贿得以实现的行为。 三、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的特征主要有哪些 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的构成特征有:1、犯罪客体本罪侵犯的客体是社会秩序。这里所说的社会秩序不是广义的一般的社会秩序,而是指特定范围内的社会秩序,具体是指国家机关与人民团体的工作秩序,企业单位的生产与营业秩序,事业单位的教学与科研秩序。2、犯罪客观方面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以聚众的方式扰乱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正常活动,致使其工作、生产、营业和教学、科研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的行为。3、犯罪主体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但并非一切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的人都能构成本罪,构成本罪的只能是扰乱社会秩序的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者。4、犯罪主观方面本罪在主观方面只能出故意构成。行为人往往企图通过这种扰乱活动,制造事端,给机关、单位与团体施加压力,以实现自己的某种无理要求或者借机发泄不满情绪。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条 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情节严重,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和教学、科研、医疗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的,对首要分子,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对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聚众冲击国家机关,致使国家机关工作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的,对首要分子,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对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多次扰乱国家机关工作秩序,经行政处罚后仍不改正,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多次组织、资助他人非法聚集,扰乱社会秩序,情节严重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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