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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单位退休职工去世单位应该怎么办
释义
    离退休人员死亡后,家属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死亡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火化证明原件,到社保局窗口直接办理丧葬费领取手续。
    一、黑龙江退休职工丧葬费标准
    1、凡是7月1日以后死亡的离退休人员丧葬费和一次性抚恤金统一由省局实行社会化发放,不在拨付到企业。企业负责申报,省局审核通过后将丧葬费和一次性抚恤金打入原离退休人员领取基本养老金存折中。2、对目前离退休人员死亡后领取基本养老金存折已销户的,为确保能及时让遗属领到丧葬费和一次性抚恤金,省局审核通过后将丧葬费和一次性抚恤金按原渠道划入企业,暂由企业负责发放。3、将丧葬费和一次性抚恤金打入原离退休人员领取基本养老金存折需要有一个宣传的过程,才能确保发放。从2010年10月起由各参保单位要对离退休人员做宣传工作,即死亡后的离退休人员领取基本养老金存折暂不能销户,领取完丧葬费和一次性抚恤金后再作处里。请各企业用3个月的时间通过宣传将此要求让全体离退休人员知道,从2011年1月起丧葬费和一次性抚恤金不在拨入企业,由我局实行社会化发放。(注:各省市可能略有差异,具体可咨询当地社保局)丧葬费、抚恤金发放程序1.职工去世后,生前所在单位通知劳资科;2.劳资科凭火葬有效证明进行登记,根据规定核算丧葬费、抚恤金,出具领取丧葬费、抚恤金通知单(其工资、津贴自去世后下个月停发);3.去世职工家属持通知单到财务处领取丧葬费、抚恤金;4.有关材料分类保存。
    二、退休人员死亡后如何领取丧葬金
    离退休人员在死亡后的三个月内,其法定继承人应及时向社保经办机构申报丧葬补助费用,办理时需要填写《企业离退休人员死亡丧葬补助费申领表》并交由社区盖章,同时携带去世人员的火化证原件及复印件、代领取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前往当地社保局养老保险服务大厅进行丧葬费申请手续的办理。若离退休人员长期居住在非火化区的,除了需要填报相关表格外,还需要法定继承人证明、公安机关提供相应的死亡证明和长期居住证明、县级以上民政部门所提供的非火化区证明等。离退休人员于去世后,对其符合供养条件的直系亲属应在申报死亡的同时,向社保经办机构申报相应的救济费用,经经办机构审核确定后,提供供养直系亲属的相关信息,之后可为符合条件的直系亲属发放按月领取的生活救济费。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七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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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5 1:5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