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契税2021年新规和原来区别 |
释义 | "主要有五点区别: 1、 契税税率并没有提高 8月11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该法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根据房产契税2021年新规定,契税税率为3%-5%。此前,我国施行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其中明确规定, 契税税率为3%-5%,针对网上所谓“契税税率由1%-2%提高到3%-5%”的说法,其实是一种误读; 2、 契税法并未取消优惠政策 目前,各地也基本都是 按照优惠政策执行,不影响购房置业。当然具体征收标准具体还是要根据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进行确定,对不同主体、不同地区、不同类型的住房的权属转移确定差别税率。但是如果满足相关条件的话,还会给予免征或者减征; 3、 契税新政策明确免征情况 契税法按照税制平移的原则, 将现行有效的契税免征政策予以明确,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之间变更土地、房屋权属,法定继承人通过继承承受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与契税暂行条例相比,契税法适当拓展了税收优惠政策:为体现对公益事业的支持,增加对非营利性学校、医疗机构、社会福利机构承受土地、房屋用于办公、教学、医疗、科研、养老、救助免征契税等规定; 4、 增加了退税规定 契税法中 增加了第12条:“在依法办理土地、房屋权属登记前,权属转移合同、权属转移合同性质凭证不生效、无效、被撤销或者被解除的,纳税人可以向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已缴纳的税款,税务机关应当依法办理。”这也就是说,如果没有完成实际交易的不动产买卖,合同中途撤销了,即使纳税人交了税也可以办理退税; 5、 纳税申报更简化 契税法将契税申报和缴纳时间合二为一,申报缴税期限由契税暂行条例规定的 纳税义务发生后10日内申报并在税务机关核定期限内缴税,修改为办理土地、房屋权属登记手续前申报缴税。减轻纳税人负担,促进纳税遵从,提高征管效率" 卖房契税2021年新规 第一:契税缴纳行为的新规定。契税2021年新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承受的单位和个人为契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契税; 第二:契税缴纳发生时间的新规定。契税2021年新规契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签订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的当日,或者纳税人取得其他具有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性质凭证的当日; 第三:契税免征范围增加的新规定。契税2021年新规夫妻过户、子女继承房产免征契税;同时,契税2021年新规法定继承人通过继承承受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契税2021年新规对房地产的影响相比较之前的文件,更是有法可依,更有利于实施和维权。 退契税2021年新规 退契税2021年新规:一般来说,满足契税退税三个政策就可以享受退税的政策。据相关的文件规定,个人购买住房时(“别墅”除外,下同),单套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下或者套内建筑面积120平方米以下的,并且该住房属于家庭(成员主要包括购房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下同)少有住房的,契税减按1.5%征收。其中,对于购买单套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及以下住房的个人,并且该住房属于家庭少有住房的,契税减按1%征收。个人购买住房,与.上述规定不符合的,不应当享受上述优惠政策,应按法定税率征收契税。法定税率为3%。3、假如符合上述条件的,但是没有享受契税优惠的人,已经按照法定税率3%缴纳了契税,并且已经取得了由税务机关出具的税收完税证明,可以向房产所在地的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多缴纳的契税。申请时需要提供相关资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第七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决定对下列情形免征或者减征契税: (一)因土地、房屋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征收、征用,重新承受土地、房屋权属; (二)因不可抗力灭失住房,重新承受住房权属。 前款规定的免征或者减征契税的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提出,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备案。 该内容由 周琦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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