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欠工程款利息如何计算 |
释义 | 计算工程款欠款利息的规定是:当事人对欠付工程价款利息计付标准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的,按照同期同类贷款利率或者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息。 一、物业费这样如果拖欠还要给违约金吗 法律上没有关于欠交物业费违约金的强制性标准,这由订约双方自行协商决定。如果订立合同订立了违约金以及违约金的计算方式,那么按照约定处理违约金即可。如果认为违约金过低,可要求酌情提高,如果认为违约金过高,可要求酌情降低。如果合同中没有约定逾期支付物业的违约金,物业公司只能要求业主承担逾期付款的利息损失,标准为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 二、民间借贷逾期利息约定不明怎么办 民间借贷逾期利息约定不明的处理是: 1.自然人之间约定不明,法院不支持期内利息。 2.除自然人之间借贷外,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及其相互之间借贷,利息约定不明的,法院应综合考虑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来确定利息,是由法院认定最后的利息,一般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利息。 三、工程底垫资什么意思? 建筑工程垫资的意思是:工程施工时,由承包方先行垫付建设单位应当支付的工程款、工程完工验收后由建设单位支付的行为。当事人对垫资和垫资利息有约定,承包人可以请求按照约定返还垫资及其利息的;当事人对垫资和垫资利息没有约定的,按照工程欠款处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六条 当事人对欠付工程价款利息计付标准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的,按照同期同类贷款利率或者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息。 第二十七条 利息从应付工程价款之日开始计付。当事人对付款时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下列时间视为应付款时间: (一)建设工程已实际交付的,为交付之日; (二)建设工程没有交付的,为提交竣工结算文件之日; (三)建设工程未交付,工程价款也未结算的,为当事人起诉之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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