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赠与人不交付赠与财产是否构成违约行为 |
释义 | 如果赠与人不交付赠与财产,而且没有撤销赠与等情形,那么就构成了违约行为。违约是指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赠与人不交付赠与财产属于上述违约情况之一。 法律分析 赠与人不交付赠与财产构成违约行为,除非撤销赠与或其他情况。违约是指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照约定履行合同义务。赠与人不交付赠与财产符合上述违约情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二条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请求对方承担修理、重作、更换、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该内容由 江伟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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