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且是合理的时间合理的路线的才能认定工伤。 一、交通事故造成工伤时由谁承担责任 根据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劳动者可以申请认定工伤以获得工伤赔偿,但由于该事故是由于第三人侵权行为造成的,因此,第三人并不能免除民事赔偿责任,因此,劳动者上上下班途中发生事故,在认定工伤的,可以获得工伤与交通事故的双倍赔偿。 二、参加交通事故怎样确定工伤事故责任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工伤的情形有: 1、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在工作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伤害的。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一、五、六项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三、上下班途中工伤新规定有哪些 上下班途中工伤的新规定主要有: 1、在上下班的途中,遭受了不是本人承担主要责任的事故伤害,如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以及火车事故伤害等情形的,可以被认定为工伤; 2、可以认定为上下班途中的情形包括在合理的时间内往返于单位与本人或者近亲属家里的合理路线、从事属于日常工作生活所需的合理路线。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