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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国家危房拆除政策
释义
    

法律主观:
    


    农村危房拆除的国家规定如下:必须要经过鉴定程序,鉴定结果属于危房,才可以进行拆除。房屋所有人和使用人都可提出鉴定申请。经鉴定为危险房屋的,鉴定费由所有人承担;经鉴定为非危险房屋的,鉴定费由申请人承担。危房拆除一般适用于整幢危险且无修缮价值,需立即拆除的房屋。
    

法律客观:
    


    《城市危险房屋管理规定》
    第九条
    对被鉴定为危险房屋的,一般可分为以下四类进行处理:
    (一)观察使用。适用于采取适当安全技术措施后,尚能短期使用,但需继续观察的房屋。
    (二)处理使用。适用于采取适当技术措施后,可解除危险的房屋。
    (三)停止使用。适用于已无修缮价值,暂时不便拆除,又不危及相邻建筑和影响他人安全的房屋。
    (四)整体拆除。适用于整幢危险且无修缮价值,需立即拆除的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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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6 14:0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