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合伙企业可以继承吗 |
释义 | 普通合伙人死亡时无论是自然死亡、被依法宣告死亡或是普通合伙人及其他组织的终止。财产的继承如下: 1、当继承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时: (1)先看合伙协议是否有事先约定,有约定时遵循约定。 (2)合伙协议中没有约定时,继承人想要成为普通合伙人就需要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时继承人才能成为普通合伙人。 (3)合伙协议中没有约定时,继承人想要成为普通合伙人,但未能通过其他合伙人的一致同意时,应办理退伙结算,将已死亡普通合伙人在企业中的财产份额退还给继承人。 2、当继承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时: (1)经过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时,继承人可以成为有限合伙人。 (2)未能经过其他合伙人的一致同意时,应办理退伙结算,将已死亡普通合伙人在企业中的财产份额退还给继承人。 一、继承人何时能继承合伙财产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伙企业应当向合伙人的继承人退还被继承合伙人的财产份额: (一)继承人不愿意成为合伙人; (二)法律规定或者合伙协议约定合伙人必须具有相关资格,而该继承人未取得该资格; (三)合伙协议约定不能成为合伙人的其他情形。 合伙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的,对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享有合法继承权的继承人,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从继承开始之日起,取得该合伙企业的合伙人资格。若全体合伙人未能一致同意的,合伙企业应当将被继承合伙人的财产份额退还该继承人。 二、合伙人资格能否继承 合伙人死亡的,其继承人可以依合伙协议的约定取得合伙人的资格。继承人未成年的,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只能成为有限合伙人。 我国《合伙企业法》第50条规定,合伙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的,对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享有合法继承权的继承人,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从继承开始之日起,取得该合伙企业的合伙人资格。 同时该条还规定:“合伙人的继承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依法成为有限合伙人,普通合伙企业依法转为有限合伙企业。全体合伙人未能一致同意的,合伙企业应当将被继承合伙人的财产份额退还该继承人。” 可见,合伙人去世,其继承人并不当然能成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继承人成为合伙人的前提条件是合伙协议有规定或者事后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而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则必须是明示的表示,而不能是默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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