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属于非法持有枪支罪行为如下: 1、非法持有、私藏军用枪支一支以上; 2、非法持有、隐藏一支以火药为动力发射枪弹的非军用枪支以上,或者其他以压缩气体为动力的非军用枪支以上; 3、非法持有、私藏军用子弹20发以上、气枪铅弹1000发以上或其他非军用子弹200发以上的; 4、非法持有、隐藏手榴弹、炸弹、地雷、手雷等杀伤性弹药; 5、非法持有、隐藏弹药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二十八条  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依法配备公务用枪的人员,非法出租、出借枪支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依法配置枪支的人员,非法出租、出借枪支,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单位犯第二款、第三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