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人们在生活中自觉地履行的义务如下: 1、劳动的权利和义务; 2、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3、夫妻双方有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 4、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权利的义务; 5、维护国家统一和全国各民族团结的义务; 6、遵守宪法和法律的义务; 7、维护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义务,不得有危害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行为; 8、依法服兵役的义务; 9、依照法律纳税的义务; 10、父母有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 11、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五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维护国家统一和全国各民族团结的义务。 第五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保守国家秘密,爱护公共财产,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 第五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维护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义务,不得有危害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行为。 第五十五条 保卫祖国、抵抗侵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每一个公民的神圣职责。 依照法律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光荣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