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营业执照异地不可以用。 企业法人可以在异地以自己的名义从事经营活动,只要不属于设点经营,就无需另办营业执照。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的企业法人的住所只能有一个,公司在其住所以外地域用其自有或租、借的固定场所设点从事经营活动的,就应当向该场所所在地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分公司登记,领取分公司营业执照,对未经核准登记擅自设点从事经营活动的。 营业执照申请流程如下: 1、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由全体股东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 2、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由董事会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 3、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异地办理个体营业执照一般需要的材料如下: 1、申请人签署的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经营场所证明; 4、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 综上所述,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的企业法人的住所只能有一个,公司在其住所以外地域用其自有或租、借的固定场所设点从事经营活动的,就应当向该场所所在地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分公司登记,领取分公司营业执照,对未经核准登记擅自设点从事经营活动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条 【营业执照】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 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 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