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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社会医疗保险卡补办
释义
    1、携带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等有效证件到所属的区或县医保中心相关部门办理补卡或换卡,医保中心的工作人员应该会当场办理完结;
    2、参保人还可以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到相关的服务点代为办理,在3个工作日内可以补办成功,参保人在规定的时间内领取即可;
    3、参保人若不方便亲自办理,可通过委托人到相关区县医保中心或相关服务点申请补办,需要携带参保人和委托人本人的有效证件;
    4、医疗卡补办时,医保中心或相关服务点会按规定收取一定工本费,并会开具相关收据。
    一、办理医疗保险需要什么手续
    办理医疗保险需要以下几项手续:
    1、需要由参保人携带本人有效证件(身份证、户口簿等),至邻近的区县医保中心申请办理;
    2、参保人也可以至邻近的街道(镇)医保事务服务点申请代为办理,服务点将在3个工作日内办结;参保人应在规定时间内至该服务点领取代为办理的《医保卡》;
    3、参保人可以委托他人代为办理,被委托人在办理时需携带本人及参保人的有效证件;
    4、用人单位集中办理时,可凭单位介绍信及经办人本人有效证件至所属的区县医保中心办理,然后由用人单位将《医保卡》发给参保人。
    二、城乡居民医保卡在哪里办理
    城乡居民医保卡在当地的社保局进行办理。参保人携带本人有效证件(身份证、户口簿等),至邻近的区县医保中心申请办理,区县医保中心当场予以办结。参保人也可以至邻近的街道(镇)医保事务服务点(以下简称服务点)申请代为办理,服务点将在3个工作日内办结。参保人应在规定时间内至该服务点领取代为办理的医保卡。参保人可以委托他人代为办理。被委托人在办理时需携带本人及参保人的有效证件。用人单位集中办理时,可凭单位介绍信及经办人本人有效证件至所属的区县医保中心办理,然后由用人单位将医保卡发给参保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八条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根据我国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支付的基本要求,参保人到医疗保险机构报销自己看病就医发生的医疗费用,一般要符合以下条件:(1)参保人员必须到基本医疗保险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购药,或持定点医院的大夫开具的医药处方到社会保险机构确定的定点零售药店外购药品。(2)参保人员在看病就医过程中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必须符合基本医疗保险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的范围和给付标准,才能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按规定予以支付。(3)参保人员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中,在社会医疗统筹基金起付标准以上与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费用部分,由社会医疗统筹基金统一比例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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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7 10:29: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