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在对家庭暴力案件证明标准的认定上,应当采取有别于-般民事案件的认定标准,只要受害人能够举证证明其在婚姻关系存续;及与施暴人共同生活期间受到侵害的事实,即可认定受害人完成了举证责任,此时施暴人营救其与受害人受侵害的事实无关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若施暴人无法提供证据证明的,则由其承担举证不能的后果,即可以认定家庭暴力事实的存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的解释》 第一百零八条规定 对负有举证证明责任的当事人提供的证据,人民法院经审查并结合相关事实,确信待证事实的存在具有高度可能性的,应当认定该事实存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