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定加班工资的计算标准 |
释义 | 法定加班工资的计算以及相关法律规定按照法律规定,每月工作时间为20.83天,月计薪天数为21.75天,全年制度工作时间为250天,全年节假日及公休日为115天。 计算方法:每月工作时间20.83=(365-104-11)÷12;月计薪天数21.75=(365-104)÷12);全年制度工作时间250=365-104-11;全年节假日及公休日115=104+11 阅读延伸:年终奖缴税计算方法 最低工资 最低工资不包括以下各项: (一)加班加点工资; (二)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 (三)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劳动者保险、福利待遇; (四)企业或雇主通过贴补伙食、住房等支付给劳动者的非货币性收入。 从以上规定可以看出,企业包吃包住属于劳动者的非货币性收入,不能纳入最低工资标准计算范围。此外,实物及有价证券,如单位发给员工的劳保物品、餐票、电影票等,也不能作为计算最低工资标准的组成部分。 《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中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形成或建立劳动关系后,试用、熟练、见习期间,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其所在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其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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