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商品房建到什么程度可办理预售许可证 |
释义 | 法律分析:1、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2、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3、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一、预售证办不下来的原因有什么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可知,预售证办不下来有如下原因:首先一个可能是未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未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另外也有可能是没有获得建设工程规划的许可证;其次可能是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还没有到达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同时并未上交确定施工的进度和竣工的日期。以上的可能性都会导致预售证办不下来。 二、开发商进行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哪些条件 开发商进行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的条件有: 1.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2.持有规划许可证; 3.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4.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三、房地产的五证二书是指什么 房地产的“五证”指的是: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二书”指的是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按照出让合同约定已经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二)按照出让合同约定进行投资开发,属于房屋建设工程的,完成开发投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属于成片开发土地的,形成工业用地或者其他建设用地条件。转让房地产时房屋已经建成的,还应当持有房屋所有权证书。 法律依据:《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六条,商品房预售实行许可制度。 开发企业进行商品房预售,应当向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预售许可,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不得进行商品房预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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