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具有法律效力吗 |
释义 | 符合法律规定的即有效。离婚协议中的条款效力,需看情况。离婚协议中涉及夫妻人身关系条款是无效的;离婚协议中涉及财产关系的条款是附生效条件的协议,在双方同意离婚或判决离婚的条件下应当认定其效力。 一、离婚协议书是必须生效吗 离婚协议签订了不是必然生效,法律规定,只有夫妻双方到民政局完成离婚登记,领取离婚证之后,离婚协议书才生效。因为离婚协议并不是普通的合同关系,是涉及人身关系的特殊协议,且必须要在夫妻已经离婚的基础上才能生效。 二、离婚房产分割协议有法律效力吗? 经过婚姻登记处办理离婚登记则具有法律效力,情形如下: 1.双方一旦离婚,协议有法律效力,经过公证或者律师见证的协议,能够规避很多无效的条款; 2.若双方未办理离婚登记,离婚协议的生效条件不成就,协议没有法律效力; 3.离婚协议的签订不是基于平等自愿、或者存在其他无效情形的,则没有法律效力或者是可以被撤销的。 三、夫妻双方签订了自己拟定的离婚协议有法律效应吗 夫妻双方签订的离婚协议,协议内容不违反法律规定的,具有法律效力,可以在离婚后或者法院诉讼时作为证据使用。但在没有办理离婚登记或者法院调解、判决离婚前,离婚协议中关于离婚的约定不发生法律效力。双方仍是夫妻关系。 离婚协议书必须为书面形式,由夫妻双方当事人签字,并经法庭或婚姻登记管理部门认可,才具有法定效力。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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