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到现在一年多了,今天检察院打电话叫我明天去签什么文书,不知道有没有问题,是从婚的 |
释义 | 《关于适用刑事强制措施的规定》要求人民检察院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取保候审措施后,应交由公安机关执行,包括保证人担保和保证金担保形式。公安机关收到相关材料后,应立即核实身份并通知犯罪嫌疑人居住地派出所执行。 法律分析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适用刑事强制措施有关问题的规定》:人民检察院决定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取保候审措施的,应当在向犯罪嫌疑人宣布后交由公安机关执行。对犯罪嫌疑人采取保证人担保形式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将有关法律文书和有关案由、犯罪嫌疑人基本情况、保证人基本情况的材料,送交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同级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采取保证金担保形式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在核实保证金已经交纳到公安机关指定的银行后,将有关法律文书、有关案由、犯罪嫌疑人基本情况的材料和银行出具的收款凭证,送交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同级公安机关。 公安机关收到有关法律文书和材料后,应当立即交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县级公安机关执行。负责执行的县级公安机关应当在二十四小时以内核实被取保候审人、保证人的身份以及相关材料,并报告县级公安机关负责人后,通知犯罪嫌疑人居住地派出所执行。 拓展延伸 取保候审一年多了,明天签文书,是否存在法律风险? 在取保候审一年多的情况下,明天要签署文书的行为可能存在一定的法律风险。首先,签署文书可能意味着案件进展或有新的证据出现,这可能对您的案件产生影响。其次,签署文书可能涉及到法律义务和责任的承担,您需要仔细阅读文书内容,确保自己明确了解并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此外,如果您对文书内容有任何疑问或担忧,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法律意见和建议。最重要的是,不要轻视签署文书的重要性,确保您在法律知情的情况下做出明智的决策,以避免可能的法律风险和后果。 结语 在处理刑事强制措施时,人民检察院与公安部之间的合作至关重要。根据相关规定,人民检察院应及时将有关材料交由公安机关执行。公安机关负责核实身份并通知派出所执行。在签署文书之前,请您认真考虑可能的法律风险和后果,并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法律意见和建议。确保您在法律知情的情况下做出明智的决策,以避免可能的法律风险和后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2020修订):第五章 对重新犯罪的预防 第五十二条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对于无固定住所、无法提供保证人的未成年人适用取保候审的,应当指定合适成年人作为保证人,必要时可以安排取保候审的未成年人接受社会观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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