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房屋买卖的赔偿一般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或者按照实际损失进行赔偿,损失赔偿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的,可以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