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子女出生后,姓名是由父母双方协商一致后确定的。因此想要变更孩子的姓名,也应该由父母双方协商一致。根据法律的规定,未成年人如果要变更姓名的,需要由父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需要携带孩子的户口本,身份证等材料到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办理。给孩子改名需要夫妻双方签字,需要双方都同意,任意一方都是不能够单方面随意变更孩子的姓名。当然也可以等孩子年满18周岁之后,孩子本人去办理。成年之后更改姓名就不需要父母双方同意了。成年人可以决定自己的姓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一十二条 自然人享有姓名权,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第一千零一十五条 自然人应当随父姓或者母姓,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在父姓和母姓之外选取姓氏: (一)选取其他直系长辈血亲的姓氏; (二)因由法定扶养人以外的人扶养而选取扶养人姓氏; (三)有不违背公序良俗的其他正当理由。 少数民族自然人的姓氏可以遵从本民族的文化传统和风俗习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