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法中的法人的义务是什么? |
释义 | 在我国公司法人的义务包括: 1、以公司全部财产为限额,承担公司债务的清偿责任; 2、对公司的正常经营活动所产生的投资承担相应的法律风险; 3、公司法中公司法人的其他义务。 一、开公司的法人不用自己是否可以 开公司的法人不用自己不可以。公司法人是指依照公司法设立的具有独立财产、能够以自己的名义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以自己的全部财产对公司债务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组织。 1、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2、法人应当依法成立。法人应当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住所、财产或者资金等; 3、根据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法人设立的具体条件和程序。 二、有限责任公司破产股东承担什么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即:当公司发生债务责任时,股东并不直接对债权人负责,而是由公司以自己的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 股东对公司的债务所承担的责任,体现为股东对公司的出资,股东须以其全部投资,也仅以该投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 也就是说,股东在依照有关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了出资义务后,对公司行为将不再承担责任。 若股东已向公司缴纳出资,履行了出资义务,公司破产时股东没有责任。 若股东尚未向公司缴纳出资,未履行出资义务,公司破产时股东须向公司补足其认缴的出资。 例外情况:如果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三、申请公司破产后债务谁来还 公司破产的,公司债务应用公司的所有财产来清偿债务,但是,若股东出现以下三种情形,即便公司破产,亦须承担相应的责任: 未足额缴纳出资或者抽逃出资;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未履行清算义务人应尽的义务,导致法院无法对债务人进行全面清算。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第六十三条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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