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肇事逃逸查不到怎么办 |
释义 | 行为人在构成交通肇事之后逃逸的,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成立专案组对其进行追查,同时使用基金对受害人先予赔偿。根据我国《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管辖区域和道路情况,制定交通肇事逃逸案件查缉预案,并组织专门力量办理交通肇事逃逸案件。 一、交通事故认定书出具的时间是多久 我国交通管理对于交通事故出具责任认定书所需要的时间一般为十日左右。根据我国《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的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二、如何确定交通事故责任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第一款的规定,交通事故责任,交警会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二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三、肇事逃逸说自己不知道怎么认定 肇事者逃逸被查缉后,逃逸者说自己不知道的,要求肇事者提供证据,或者交通管理部门进行审查,确定肇事者是否不知情。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三十二条交通警察应当对事故现场开展下列调查工作: (一)勘查事故现场,查明事故车辆、当事人、道路及其空间关系和事故发生时的天气情况; (二)固定、提取或者保全现场证据材料; (三)询问当事人、证人并制作询问笔录;现场不具备制作询问笔录条件的,可以通过录音、录像记录询问过程; (四)其他调查工作。 第四十三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管辖区域和道路情况,制定交通肇事逃逸案件查缉预案,并组织专门力量办理交通肇事逃逸案件。 发生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立即启动查缉预案,布置警力堵截,并通过全国机动车缉查布控系统查缉。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三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管辖区域和道路情况,制定交通肇事逃逸案件查缉预案,并组织专门力量办理交通肇事逃逸案件。 发生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立即启动查缉预案,布置警力堵截,并通过全国机动车缉查布控系统查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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