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商执照三年没年检怎么办 |
释义 | 工商执照三年没年检怎么办?会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为您介绍在《企业年度检验办法》中的相关规定:第十三条企业登记机关对公司的年检材料主要审查下列内容:(一)公司是否按照规定使用公司名称,改变名称是否按照规定办理变更登记;(二)公司改变住所是否按照规定办理变更登记;(三)公司变更法定代表人是否按照规定办理变更登记;(四)公司有无虚报注册资本行为;股东、发起人是否按照规定缴纳出资,以及有无抽逃出资行为;(五)经营范围中属于企业登记前置行政许可的经营项目的许可证件、批准文件是否被撤销、吊销、有效期届满;经营活动是否在登记的经营范围之内;(六)股东、发起人转让股权是否按照规定办理变更登记;(七)营业期限是否到期;(八)公司修改章程、变更董事、监事、经理,是否按照规定办理备案手续;(九)设立分公司是否按照规定办理备案手续,是否有分公司被撤销、依法责令关闭、吊销营业执照的情况;(十)公司进入清算程序后,清算组是否按照规定办理备案手续;(十一)一个自然人是否投资设立多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第十四条企业登记机关对非公司企业法人的年检材料主要审查下列内容:(一)企业是否按照规定使用企业名称,改变名称是否按规定办理变更登记;(二)企业改变住所、经营场所是否按照规定办理变更登记;(三)企业变更法定代表人是否按照规定办理变更登记;(四)企业改变经济性质是否按照规定办理变更登记;(五)经营范围中属于企业登记前置行政许可的经营项目的许可证件、批准文件是否被撤销、吊销或者有效期届满;企业经营活动是否在登记的经营范围之内;(六)有无抽逃、转移注册资金行为;(七)经营期限是否到期;(八)设立、撤销分支机构是否按照规定办理变更登记;(九)主管部门变更是否按照规定办理备案手续;(十)企业章程有无修改。 根据《企业年度检验办法》:第十八条接受委托对企业进行年检的企业登记机关和工商行政管理所,应当在7月31日前将企业年检情况报送委托的企业登记机关。企业登记机关应当在7月31日前将企业的年检情况告知企业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所,工商行政管理所应当将年检信息纳入企业的经济户口信息。第十九条企业不按照规定接受年度检验的,由企业登记机关责令其限期接受年度检验。属于公司的,并处以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属于分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及其分支机构、来华从事经营活动的外国(地区)企业,以及其他经营单位的,并处以3万元以下的罚款。属于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的,并处以3000元以下的罚款。企业在责令的期限内未接受年检的,由企业登记机关予以公告。自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仍未接受年检的,依法吊销营业执照。以上是律师为您做出的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该内容由 王金虎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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