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果房屋租售转让,物业费用如何处理? |
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物权法》和《合同法》的规定,房屋物业费用的承担方式应由合同约定或者按照业主大会决定,若未有约定或决定,则由房屋出租、出售、转让方承担。 法律依据: 《物权法》 第六十六条房屋权利人应当按照约定或者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缴纳物业服务费。 第七十六条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向房屋权利人提供物业服务,并按照约定或者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收取物业服务费。 《合同法》 第一百七十五条当事人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根据交易习惯和有关法律的规定确定合同的内容。 第二百零七条租赁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租金,承担除租赁人因使用该物业受到的损失以外的物业费用。 第二百五十条合同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综上所述,当房屋租售转让时,若合同中未约定物业费用的承担方,则应由房屋出租、出售、转让方承担物业费用。如因房屋出租、出售、转让方未履行义务,造成物业费用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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