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不是。逮捕是刑事强制措施,但不是刑事处罚手段和刑种。犯罪嫌疑人被逮捕后,是否被判刑,要根据后期的侦查和审判情况而定,结果是撤销案件、不起诉、免于刑事处罚,就不会判刑,如果触犯我国刑法,构成犯罪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会被判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四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对于各自决定逮捕的人,公安机关对于经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的人,都必须在逮捕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逮捕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一)犯罪情节较轻;(二)有悔罪表现;(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