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资被扣留,如何维权? |
释义 | 被用人单位扣工资应向劳动行政部门举报,法律规定用人单位需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经济补偿,逾期不支付需加付赔偿金。劳务关系单位应按劳务合同约定支付工资。 法律分析 一、被用人单位扣工资应该怎么办 1、被用人单位扣工资不属于劳动者对用人单位损失赔偿的情形,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举报。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工资,逾期不支付的,劳动行政部门责令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二、劳务关系单位是否应该支付工资 劳动关系其实是合同关系,建立劳动关系后,用工单位应该按劳务合同约定,向劳务人员支付工资。 劳务关系是劳动者与用工者根据口头或书面约定,由劳动者向用工者提供一次性的或者是特定的劳动服务,用工者依约向劳动者支付劳务报酬的一种有偿服务的法律关系。 拓展延伸 工资被扣留,如何申诉维权保障自身权益? 如果您的工资被扣留,您可以采取一些措施来申诉维权并保障自身权益。首先,您可以收集相关证据,如工资单、合同等,以证明工资被扣留的事实。然后,您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或劳动仲裁机构提出申诉,寻求他们的帮助和介入。同时,您也可以咨询专业的劳动律师,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并寻求法律援助。在申诉过程中,保持沟通和记录所有关键信息是非常重要的。最后,坚持维权的同时,也要考虑到可能的后果和解决方案,以达到最佳的结果。记住,维护自身权益是您的合法权利,您应该勇敢地为自己争取。 结语 被扣工资时,劳动者可向劳动行政部门举报,要求用人单位限期支付工资。未支付的,劳动行政部门可责令用人单位加付赔偿金。根据《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未按约定支付劳动报酬、低于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工资、不支付加班费或解除合同未支付经济补偿的,都应被责令支付。劳务关系单位应根据劳务合同支付工资。如遭遇工资扣留,可收集证据,向劳动监察部门或劳动仲裁机构申诉,咨询劳动律师并保持沟通记录。维权时需权衡后果,坚持维护自身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八十五条 【未依法支付劳动报酬、经济补偿等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八十二条 【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五十条 【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后双方的义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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