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守约方选择终止合同时,合同对双方不再具有约束力。完全不履行是一种严重的违约行为,可以直接赋予守约方解除合同的权利。在法国法院判决终止合同的法律中,如果债务人明确声明不履行合同,债权人可以不请求法院判决而终止合同。在德国法律中,如果债务人明确拒绝履行,债权人可以不经通知或宽限期而终止合同。因此当一方根本不履行合同时,另一方终止合同是完全合法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