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有效遗嘱的保管方是谁? |
释义 | 遗嘱有效性依法规定,保管人身份不影响效力。遗嘱形式多样,如自书、代书、录音、口头、打印和录像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新增的规定,新形式的遗嘱也有特定的生效条件。需注意遗嘱的合法性和生效条件。 法律分析 遗嘱不因保管人的身份产生效力瑕疵。遗嘱是否有效应依据法律规定的遗嘱成立条件予以考察,根据我国法律规定,遗嘱分为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口头遗嘱等,不同的遗嘱生效条件不同。只有在符合生效条件的情况下,遗嘱才具备法律效力。 同时,2021年1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六条新增加了两种遗嘱形式,打印遗嘱和录像遗嘱,两种新遗嘱形式也有不同的生效条件,这是需要提醒大家注意的。 拓展延伸 有效遗嘱的保管责任应由谁来承担? 有效遗嘱的保管责任应由具备法律资质的律师或专业机构来承担。律师作为专业从业者,具备法律知识和经验,能够确保遗嘱的合法性和有效性。他们会采取适当的措施,如妥善存储、保密性和防止篡改等,确保遗嘱的安全性和完整性。专业机构通常设有专门的遗嘱保管服务,具备安全的存储设施和保密措施,能够提供长期的保管和管理。委托律师或专业机构来承担遗嘱保管责任,可以有效保障遗嘱的安全性和可靠性,避免可能出现的纠纷和争议。因此,选择合适的律师或专业机构来承担遗嘱保管责任是明智的决策。 结语 遗嘱的有效性应根据法律规定的成立条件进行评估,不同类型的遗嘱有不同的生效条件。2021年1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新增了打印遗嘱和录像遗嘱两种形式,它们也有各自的生效条件。为确保遗嘱的安全和合法性,建议选择具备法律资质的律师或专业机构来承担遗嘱保管责任,他们有相关知识和经验,并能提供安全的存储和保密措施。委托合适的律师或专业机构可以有效保障遗嘱的安全性和可靠性,避免潜在的纠纷和争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六条 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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