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遗嘱人的职责和义务有哪些,如何履行 |
释义 | 遗嘱执行人可以是立遗嘱人指定的人;继承人推选的遗产管理人;全体继承人;被继承人生前住所地的民政部门或者村民委员会。 其主要职责:将遗嘱人的遗产清理登记并造册;保管各类遗产;依遗嘱的指定对遗产进行分割; 发生纠纷时可以诉讼当事人的身份参与诉讼;严格按法律规定和遗嘱的内容执行遗嘱。 遗嘱执行人是什么意思有什么职责 遗嘱执行人是指有权按照遗嘱人的意志执行遗嘱的人。 遗嘱执行人有下列职责: 1、对自己产生存在方式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审查、确认,这是遗嘱执行人的首要任务和职责。 2、通知继承关系当事人;办理死亡证明、户口注销等手续,这是遗嘱生效的必备条件。 3、确认、清理、保管遗嘱人的财产。 4、召集继承人、受遗赠人等相关当事人,宣布遗嘱,就遗产情况作书面报告说明。 5、按遗嘱内容分配遗产,在分割财产时,应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 6、有针对各种妨害继承的行为提起诉讼的权利;同时也有义务接受继承人、受遗赠人对自己执行行为审查的义务。 监护人职责是什么 1、保护被监护人的身体健康,防止其生命健康权被不法侵害;2、照顾被监护人的生活,保证被监护人在生活方面的基本需求;3、管理和保护被监护人的财产,保证其财产不受不法侵害。为被监护人的利益可以处分其财产;4、代理被监护人进行民事活动;5、对被监护人进行管理和教育,保证被监护人的身心发育和成长;6、代理被监护人进行诉讼。 民法典对遗嘱继承人的形式是如何规定的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遗嘱继承人的形式要件是必须是法定继承人范围内的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民法典遗嘱人的子女可以继承吗 父母立下遗嘱的,儿女可不可以继承,要看遗嘱的内容而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遗嘱处分个人财产】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遗嘱生效条件是什么? 遗嘱生效条件如下: 1.遗嘱内容是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2.立遗嘱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遗嘱不得取消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继承权。 4.遗嘱中所处分的财产须为遗嘱人的个人财产。 5.遗嘱须不违反社会公共利益和社会公德。 该内容由 王密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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