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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有子女离婚要不要分配财产给子女
释义
    不用。夫妻离婚分配的是夫妻共同财产,孩子没有权利参与夫妻财产分割。有的家庭中,子女虽然成年但是仍然和父母生活在一起,收入也交给父母。这种情况下,需要先析产。即分清楚哪一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哪一部分属于子女的财产。析产完毕之后再依法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但是,即使如此也不能视为子女有权利介入到父母的离婚诉讼中,分割父母的夫妻共同财产。经常有这样的情况,夫妻离婚的时候共同约定把一些东西比如房产过户到孩子名下,这是可以的,属于父母双方对子女的赠与。
    一、离婚后房产如何进行分割?
    有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的,按照以下原则处理:
    1.一方全款买房,并且登记在自己名下的,为个人财产,除非另有约定,离婚时不予分割。
    2.一方全款买房,但是登记在双方名下的,视为是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协议不成的,法院进行分割。
    3.在登记前贷款买的房子,登记在一方名下,但是用共同财产还贷的,离婚时房产归登记方所有,但是婚后房产增值部分和还贷部分为共同财产,离婚时另一方对此部分可以要求分割。
    4.夫妻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子,不论登记在哪一方名下的,都属于共同财产。
    5.一方父母为子女购买的房屋视为是对自己子女的赠与,属于个人财产,除非另有约定,离婚时不予分割。
    6.双方父母出资的,全款买房的,写在一方名下的,按出资比例,按份共有,在双方名下的,如果没有约定份额,那就是共同共有。
    二、婚后男方父母出钱买房是否属于共同财产
    婚后男方父母出钱买房是否属于共同财产需根据实际情况而定。
    1、父母一方婚后为子女购买的房地产,以投资者子女名义登记的,视为只赠与子女一方,该房地产视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2、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买房,产权以另一方名义登记。在这种情况下,这意味着给夫妻双方。所以,除非有证据证明婚后父母一方出资买的房子是赠与子女的,否则在离婚财产分割时,一般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3、婚后父母双方出资买房,登记在双方名下的,视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财产按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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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31 13:1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