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行政拘捕和治安拘捕的不同 |
释义 | 两者无差别,治安拘捕是行政处罚之一,也称为行政拘捕。行政拘捕是指公安机关对于违反了行政法律规范的公民,所作出的在短期内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处罚举措。其期限为1日以上,15日以下。行政拘捕是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一种处罚,也是行政处罚中最为严厉的处罚之一。我国的行政拘捕,主要为治安拘捕。由于它是一种严厉的行政处罚,因此法律对这一处罚的规章也是严格的,只有公安机关才能实施,其他任何行政机关无权实施。拘捕地点为治安拘捕所。行政拘捕是指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一般违法行为,给予的一种最严厉制裁,属于行政处罚的一种。治安拘捕最高期限为15日(期满即释放,由公安机关决定,在行政拘捕所执行;对拘捕不服的,可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合并执行拘捕的期限不得超过20天。,法律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条 治安管理处罚的种类分为:(一)警告;(二)罚款;(三)行政拘捕;(四)吊销公安机关发放的许可证。对违反治安管理的外国人,可以附加适用限期出境或者驱逐出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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