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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聚众扰乱军事管理区秩序罪立案标准
释义
    法律分析: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但法律规定只追究聚-众冲击军事禁区中的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人员的刑事责任。首要分子是指在聚-众冲击军事禁区中组织、策划、指挥作用的犯罪分子。这种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人既可以是非军人,也可以是军人。本罪侵犯的直接客体是军事禁区的正常管理秩序。军事禁区是指国家根据军事设施的性质作用、安全保密的需求和使用效能的特殊要求,依法划定一定范围内采I取特殊措施,进行重点保护的区域。包括陆域、水域和空域。本罪的主观方面是故意。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聚-众冲击军事禁区,严重扰乱军事禁区秩序的行为。
    法律依据:根据《军事设施保护法》第15条规定:“禁止陆地、水域军事禁区管理单位以外的人员、车辆、船舶进入禁区,禁止对禁区进行摄影、摄像、录音、勘察、测量、描绘和记述,经军区级以上军事机关批准的除外”。 《军事设施保护法》第7条规定:“国家根据军事设施的性质、作用、安全保密的需要和使用效能的要求,划定军事禁区、军事管理区;没有划人军事禁区、军事管理区的军事设施,也应当采取保护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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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27 3:04: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