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1、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2、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暂住一年以上的暂住证原件、复印件;3、其家庭户口本的原件、复印件;4、其父母的劳动合同或工商执照的原件、复印件;5、缴纳社会养老保险一年以上有关证件的原件、复印件;6、其父母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证明(由现暂住街道、镇的计生部门出具)、无行政拘留以上处罚记录的证明(由现暂住地派出所出具),并且持有当年度《流动人口婚育证明》;7、有固定住所的证明(房产证或租房协议)的原件、复印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第十一条 国家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需要,推进教育改革,推动各级各类教育协调发展、衔接融通,完善现代国民教育体系,健全终身教育体系,提高教育现代化水平。 国家采取措施促进教育公平,推动教育均衡发展。 国家支持、鼓励和组织教育科学研究,推广教育科学研究成果,促进教育质量提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