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可以逼迫职员辞职吗 |
释义 | 一、公司可以逼迫职员辞职吗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同时第三十八、三十九、四十条规定了单位可以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定情形,除此之外没有其他的解除劳动关系的合法方式。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二、员工公司内诽谤公司公司如何处罚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据此,公司可以通过民事诉讼,要求法院判令侵权人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要求因侵权人侵权造成的经济损失。 恶意诽谤,影响公司形象,这种行为即使造成了严重后果,只能构成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而不构成诽谤罪。 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是指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给他人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犯本罪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其立案标准: 1、给他人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2、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严重妨害他人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或者导致停产、破产的; (2)造成恶劣影响的。 对于尚不造成或者损害较轻微的,可追究其民事责任或者行政责任,而不以犯罪论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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