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审查起诉可以先不羁押吗 |
释义 | 在审查起诉阶段是否需要羁押是根据检察院的审查结果决定的。 一、刑事案件的基本流程是什么样的 刑事案件的基本流程主要是分三个阶段:刑事侦查阶段、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和法院审理阶段。1、在侦查阶段,由刑事侦查机关(公安机关或检察院)在刑事案件立案后,依法定程序展开刑事侦查,其工作的内容有:对涉嫌犯罪的犯罪嫌疑人采取拘留、逮捕、取保候审等强制措施,调取、收集与犯罪有关的证据,侦查终结后向检察院移送起诉。2、在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则由检察院对侦查机关移送的案卷材料进行审查,并对犯罪嫌疑人进行讯问,并根据具体案情作出向法院起诉或不起诉的决定。3、在法院审理阶段,则是由法院依照法定程序对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刑事案件进行开庭审理,并根据具体庭审情况作出判决:如果罪名成立的,则作出有罪判决,并判处相应的刑罚;如果罪名不成立,则作出无罪判决。 二、一般专案组案件多久结案 看具体情况,没有时限。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一般刑事案件大致要经过3个阶段,即侦查阶段(公安机关)、审查起诉阶段(人民检察院)和审判阶段(人民法院)。侦查阶段,公安机关会视情况对其进行刑事拘留,提请检察院批捕,检察院审查逮捕一般会在七日内决定是否予以批准,此阶段最快可为3-10日。逮捕后的侦查期限一般不得超过二个月。审查起诉阶段一般是一个月,重大复杂的可延长半个月,检察院审查后认可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补充侦查应当在一个月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以两次为限。审判阶段,如果没有上诉、抗诉,一般是二个月,最长是六个月。 三、刑事案件移交法院多久开庭 刑事案件从决定拘留到法院开庭,要经过立案侦查、审查起诉两个阶段,其中立案侦查阶段刑事拘留不超过三十七天,侦查羁押期限一般不超过二个月,复杂可延长;检察院审查起诉期限是一个月,复杂可延长。 侦查羁押期限: 1、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不得超过2个月; 2、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延长1个月; 3、对符合刑事诉讼法第126条规定情形的,可以延长2个月; 4、对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10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依照刑事诉讼法第126条延长期限届满,仍不能侦查终结的,可以再延长2个月; 5、发现另有重要罪行的,重新计算期限。 理论上,侦查阶段从逮捕开始起算可以最长7个月才会到检察院,但一般情形下不会到这么长的情形,一般2-3个月的期限比较常见。 审查起诉期限: 1、审查起诉时间,1个月; 2、重大、复杂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 3、改变管辖的,改变后的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 4、退回补充侦查,以两次为限,每次1个月; 5、被害人对不起诉决定的申诉,在7日以内; 6、被不起诉人对依据刑法作出不起诉决定的申诉,在7日以内。 这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三延两退”。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三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逮捕后,人民检察院仍应当对羁押的必要性进行审查,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应当建议予以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有关机关应当在十日以内将处理情况通知人民检察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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