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提起诉讼离婚被告不接如何解决 |
释义 | 夫妻感情破裂起诉离婚,对方不接传票,可以公告送达。公告送达后,在法院规定的开庭时间内,被告不出庭,不应诉的,法院即可以缺席审理,缺席判决离婚。 离婚起诉被告可以不到庭。如果被告因特殊情况确实不能出庭,一般是缺席判决。但是被告缺席判决并不会影响法院对于诉讼离婚的判决,诉讼离婚被告不出庭跟法院是否判决离婚没有必然联系,只要法院认为夫妻感情确实破裂的就可以依法判离。 相关法律规定 《民事诉讼法》第八十四条,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用本节规定的其他送达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起诉离婚被告被告不接传票该怎么办 不接法院传票的话,法院可以直接根据民诉法第130条的规定:缺席判决离婚。这样判决结果将会对缺席者产生不利。 赡养纠纷被告不接传票如何处理 赡养纠纷被告不接传票,人民法院可以留置送达诉讼文书,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拒收事由和日期,由送达人、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按照程序可以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或者是采用拍照、录像等方式记录送达过程,即视为送达。 如何提起离婚诉讼 起诉离婚的程序包括三个阶段:(一)第一阶段:起诉阶段这一阶段包括以下三个程序:1、原告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书、副本及相关的证据;2、人民法院接受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进行审查;3、经审查起诉符合法律规定、要求,作出受理决定并立案,反之则退回原告文件及材料,并告之不予受理的理由。(二)第二阶段:答辩阶段1、人民法院决定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原告的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并告知被告作出书面答辩;2、被告自收到人民法院送达的起诉书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书面答辩。被告在十五日内不提出答辩,人民法院照常审理案件并作出判决。如果被告确因非个人意志的原因在十五日内不能作出答辩,可以据实向人民法院申请,请求延期,人民法院院长可以作出延期的决定。(三)第三阶段:开庭审理阶段这一阶段进入离婚诉讼的实质性阶段,主要是审查证据,查明案情,分清是非,确认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它包括以下几个程序:1、起草起诉状;2、准备诉讼所需要的证据;3、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起诉状和证据;4、法院决定是否受理该诉讼;5、法院受理该离婚诉讼案件之后,在法定时间内向对方发送起诉状副本;6、法院安排开庭时间并向双方发送传票;7、开庭:双方均可以委托律师或者其他专业人士代理诉讼(一般情况下离婚当事人必须到庭,如果因特殊原因实在不能到庭,必须向法庭出具是否离婚的书面意见);8、法院依照原告方的诉讼请求和双方提交的证据情况对是否准予离婚,以及如何分割财产,子女抚养问题如何解决等问题作出判决。 如何提起诉讼离婚 起诉离婚的程序包括三个阶段:(一)第一阶段:起诉阶段这一阶段包括以下三个程序:1、原告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书、副本及相关的证据;2、人民法院接受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进行审查;3、经审查起诉符合法律规定、要求,作出受理决定并立案,反之则退回原告文件及材料,并告之不予受理的理由。(二)第二阶段:答辩阶段1、人民法院决定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原告的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并告知被告作出书面答辩;2、被告自收到人民法院送达的起诉书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书面答辩。被告在十五日内不提出答辩,人民法院照常审理案件并作出判决。如果被告确因非个人意志的原因在十五日内不能作出答辩,可以据实向人民法院申请,请求延期,人民法院院长可以作出延期的决定。(三)第三阶段:开庭审理阶段这一阶段进入离婚诉讼的实质性阶段,主要是审查证据,查明案情,分清是非,确认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它包括以下几个程序:1、起草起诉状;2、准备诉讼所需要的证据;3、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起诉状和证据;4、法院决定是否受理该诉讼;5、法院受理该离婚诉讼案件之后,在法定时间内向对方发送起诉状副本;6、法院安排开庭时间并向双方发送传票;7、开庭:双方均可以委托律师或者其他专业人士代理诉讼(一般情况下离婚当事人必须到庭,如果因特殊原因实在不能到庭,必须向法庭出具是否离婚的书面意见);8、法院依照原告方的诉讼请求和双方提交的证据情况对是否准予离婚,以及如何分割财产,子女抚养问题如何解决等问题作出判决。《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离婚诉讼如何送达被告 离婚纠纷中,对被告的送达主要有以下几种:1、直接送达。离婚案件立案后,会先分配承办法官,法官会根据起诉书中的联系方式联系被告,告诉被告到法院领取起诉书等案件材料。2、邮寄送达。如果被告自己去法院领取材料不方便,法官会向被告核实住址,然后将案件材料邮寄给被告。3、公告送达。在法官联系不到被告或者被告故意不接法院的电话导致诉讼文书无法送达的,法官会采取公告送达。公告经过一定期限即产生送达的后果。按照《民事诉讼法》第84条的规定,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4、转交送达。转交送达是法院根据被告的有关情况而将案件材料交有关单位转交被告。情况有三种:第一,被告是军人的,通过其所在部队团以上单位的政治机关转交;第二,被告是被监禁的,通过其所在监所或劳动改造单位转交;第三,被告是被劳动教养的,通过其劳动教养单位转交。最后法官也会考虑实际情况,会采用留置送达的方式。 该内容由 崔萍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