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劳动协议书的性质应为劳动合同,是有法律效力。根据国家相应法律规定,劳动合同经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签字或者盖章后即生效。 一、劳动协议书合同里的公司名称和公章名字的不一样处理方式如下: 1、当合同的公司名称和合同尾部盖章的公司名称不一致时,以盖章的公司名称为准; 2、如果是公司更名的,主体不变,原合同仍然有效,由更名后的公司承担权利义务。 二、签署劳动合同需要的材料有: 1、身份证复印件一张; 2、学历证书复印件一张; 3、相关的资格证书复印件一张; 4、一寸的蓝底照片两张; 5、如果之前有离职的话可能还需要办理离职证明。 总之,劳动协议书的性质应为劳动合同,是有法律效力的,当劳动协议书合同里的公司名称和公章名字的不一样时需要以盖章的公司名称为准,并且在在签署劳动合时需要带相关的材料。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的生效】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