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男方不给抚养费怎么起诉需要什么 |
释义 | 不支付抚养费按照法律规定是可以起诉的,要求男方支付抚养费的诉讼在民事诉讼中属于给付财物的给付之诉,基于原告就被告的管辖原则,原告女方应当持离婚协议书或离婚判决等起诉材料至男方户口地(有经常居住地的以其经常居住地为准)基层法院提出诉求。 一、婚后夫妻一方要求离婚财产应该如何分配 1、假设是女方有错在先,男方提出离婚,那么可以选择夫妻双方协议离婚,签订离婚协议书,财产按照离婚协议书的内容进行分配可以均分婚后财产2、假设女方没有错,男方提出离婚,且是男方主动的情况下,财产可以根据夫妻协商内容进项分配可以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内容,对婚后财产进行分配。 3、当然不管是什么情况,夫妻任何一方有异议,都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合理合法的婚后财产分配。 4、如果离婚,双方达成了离婚协议,没什么争议,可以协议离婚,需回户籍所在地办理,如果协商不成,那么可以起诉离婚。可以委托律师,如需帮助,可电话联系。夫妻一方起诉离婚,应当在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如果经常居住地与被告住所地不一致的,应当以经常居住地为准,而经常居住地是指在当地至起诉之日起已经连续居住满一年以上。 二、男方坐牢女方诉讼离婚需要哪些手续 男方坐牢女方诉讼离婚需要以下手续: 1、向女方住所地法院起诉,住所地是指女方户籍所在地; 2、女方户籍所在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经常居住地是指女方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 3、如果男子已被监禁一年以上,则应向该男子被监禁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4、需要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条件,并向法院提交原被告身份信息材料、起诉状、证明双方符合离婚的证据等材料。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三、离婚案件确定管辖法院 通常情况下,离婚诉讼采取原告就被告的原则确定管辖,原告应当向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起诉。并且适用一般地域管辖,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即,应向被告住所地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所谓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所谓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如被告的户籍迁出后尚未落户,有经常居住地,由该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户籍迁出不足1年的,由其原户籍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超过1年的,由其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被告如果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1、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 2、被宣告下落不明或失踪; 3、被劳动教养; 4、被监禁。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十七条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但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八条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 (一)重大涉外案件; (二)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三)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 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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